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下称《方案》),从规范执法作风、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执法队伍的准入与培训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部署。
构建心向群众的“有温度”执法环境
改进执法方式,将“温度”融入执法“力度”中。《方案》坚持过罚相当,推行初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推广说理式、服务式执法。
锤炼执法作风,为群众树立积极的队伍形象。《方案》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全面规范执法人员着装、仪容举止、用语,严令禁止随意扣押交通工具或财物、以罚代管、趋利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执法公开透明。《方案》指出,将提升12328应用和服务水平,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程序等渠道,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强化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力量。及时接办群众反馈问题,针对高频事项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打造6个地市级和30个左右的县级建设试点单位。
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先平台、后终端”原则,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建立运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确定一批有积极性有条件领导重视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先行开展试点,推动基层执法信息化示范应用。依托信息平台,丰富在线培训课件,推广应用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执法办案系统、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等,加快形成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
强化执法队伍专业素质保障
优化录用制度与培训机制。《方案》将探索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录用比例。
在执法队伍培训渠道方面,《方案》指出将编制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教材与综合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统筹开展法律类、专业类知识培训,省市分工对执法队伍组织业务轮训,加快培养一批行业专家型人才;组织法学专家、律师、业务骨干走进基层执法站所,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教育服务。
培训内容与考评方面,《方案》将加强执法全过程现场模拟训练、执法装备实用训练,分年龄、性别和岗位开展体能达标测试。开展执法能力比赛、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评选一批执法标兵、执法办案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