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第55号令)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交综运发〔2014〕296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交综运发〔2018〕369号)要求及相关规定,以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平台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服务商符合备案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件:山西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平台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服务商备案信息(第12批)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