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型柴油车安装在线OBD的公告
任政告〔2020〕2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及《河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型汽车远程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市重型柴油车安装在线OBD工作的有关事项现通告如下:
OBD为重型柴油车在线监测平台。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建成区内的所有在用排放标准为国Ⅳ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最大总质量超过3.5吨)均要安装在线OBD监控装置。全市范围内各重点用车单位包括建成区内的物流园区、园林、垃圾清运、运输公司(包括油区)车辆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在2020年9月10日前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机动车管理科上报车辆信息,并申报OBD的安装。对于国Ⅲ及以下的营运重型柴油车(最大总质量超过3.5吨)要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部淘汰。对于国Ⅲ非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具备治理条件的,要按要求加装尾气治理设备,并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机动车管理科备案。市公安交警大队将对逾期不进行信息上报且没有安装在线OBD的车辆,限制在我市建成区范围内通行;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