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交办运〔2018〕11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16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9〕101号)、《关于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应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沪道运规〔2019〕109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第一批符合上海市“两客一危”行业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技术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两客一危”行业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名单(第一批)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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