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作政策解读,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发布会介绍,《防城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4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市共有8家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公司,617辆巡游出租汽车,注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698人。
《实施细则》对网约车规范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是我市第二部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地方政策文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等活动,是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网约车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对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和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满足社会发展新业态需要,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细则》规定我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市网约车行业的经营许可,还规定了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与政府指导双结合形式,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分摊费用以及合乘性质进行明确界定。此外,《实施细则》对乘客的安全提供全面的软硬件保障。
《实施细则》介绍,网约车车辆外观与巡游出租车存在明显区别;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遵章守法是具备网约车驾驶员资格的敲门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