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物流协会官微消息,2019年12月31日,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发文对全市客、货运车辆全面推广安装检验合格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具有驾驶员行为监测、前方车辆碰撞报警、车道偏离报警等诸多功能,对驾驶员疲劳驾驶、行车接打电话、长时间不目视前方或抽烟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自动监控和实时预警提醒,运输企业可督促驾驶员按照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语音播报提醒,及时纠正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
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1日起,对新增更新的客运(含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危货、公交车、以及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重型货车和牵引车,应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装置,否则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禁止行业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