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9〕66号)文件要求,现将通过技术审查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名单进行公示(第二批),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反映(传真:0771-2115425邮箱地址:ygjkjxxk@163.com)。
符合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名单(第二批)
序号 | 设备型号 | 终端供应商 | 一体机/分体机 | 设备组成及生产厂商 |
1 | SG-CA-SU1 | 北京深感科技有限公司 | 一体机 | SG-CA-SU1(北京深感科技有限公司) |
2 | BSJ-GF01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 | 分体机 | BSJ-GF01(深圳市博实结科技有限公司), RDT500〔径卫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