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江苏省地方标准《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发布。该《规范》作为团体标准的升级,对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现有的技术和功能做了进一步完善,更加贴合重点营运车辆实际和企业安全管理需求。
《规范》包括“平台”“终端及测试方法”和“通讯协议”三部分,以兼容当前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管理要求为原则,增加主动安全的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保留卫星定位系统的主要功能,实现全面向下兼容,保证产品的稳定升级与过度。《规范》进一步优化了系统终端组成要求、终端功能及安装要求、报警指标的设定、检测方法的实施、系统架构的设定、平台功能的要求、数据通讯协议的要求等内容,既满足现有重点营运车辆的实际要求,又具有一定的技术应用前瞻性,在描述产品功能中不对具体实现方式进行固化,为未来的科技手段和管理手段提供了扩展接口。
目前,全省4.2万辆省、市际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基本完成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安装应用的全覆盖。《规范》的出台,将形成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更加简洁、高效、实用的系统应用标准服务体系,促进重点营运车辆智能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重点营运车辆的本质安全,进一步强化科技手段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该《规范》也对出租汽车(网约车)使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明确了功能配置要求,为提升出租汽车智能视频监控技术的使用提供了标准支撑。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江苏将在试点应用成熟的基础上,积极在全省约4.45万辆的城市公共汽电车、镇村公交领域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