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办公室印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向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平稳升级的通知》。
通知表示,目前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还没有全国性标准,为避免出现技术标准不一致导致智能监控系统只能应用在特定平台,转网必须换设备以及平台之间无法正常交换数据等情况,海南将引用其他省份地方标准。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平台技术规范》、《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通讯协议规范》、《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技术规范》三个团体标准(简称“苏标”)是我国第一个道路运输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行业标准,有一定的应用基础,且符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文件的明确的《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经综合考虑,从2019年7月1日起,采用“苏标”作为海南省主动安全防控系统行业应用技术标准,如在此期间,如交通运输部部标颁发,将直接采用部标。
所有进入海南提供主动安全防控系统平台服务的,必须与运管局签订达标承诺书;在7月1日前,可自由开展设备安装和平台接入,如在7月1日之后,平台还未提供达标承诺书,将停止接入,已接入设备也将无条件划转到其他具有资格的平台。
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