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我们作为非交通部试点单位也能顺利拿到‘无车承运平台’资质,真是太感谢宿豫区税务局了。”宿豫区京东通联物流有限公司经理耿静感慨地说。
“无车承运平台”是一个帮助承运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三方平台。承运人在提供运输服务收取运费后,因专用发票开具不便,可按规定委托“无车承运平台”为其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平台打破了以往承运人必须在起始地税务机关现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局限,提高了货物运输业自然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便利性,促进物流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扩大利润空间,为企业高质量、新模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目前,“无车承运平台”政策上仅能落户于交通部审核通过的试点单位,宿豫区京东通联物流有限公司并不在试点单位之列。宿豫区税务局在接到该公司想办理“无车承运平台”的“求助”后,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第一时间查阅相关政策,与上级机关取得联系后,多次赴省税务局就政策落实进行沟通磋商,并与京东总部研发人员和物流平台管理人员展开业务研讨。经对京东物流平台反复实战演练后,省税务局确认该企业完全符合非交通部试点单位无车承运平台落户标准,同意该企业和交通部审核通过的试点单位一样使用“无车承运平台”替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