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州市运管局不断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应用,1-11月综合监管平台共发现异常1100余起,经研判后在监管调度系统派发工单541起,实施行政处罚388起,处罚率71.7%,工单转处罚率达70%以上。
一是健全动态监控抽查机制。在对“两客一危”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动态监管人员脱岗、客运站行包安检等安全运输重点领域实施动态监控抽查外,增加对公交车班次执行率、发班正点率、驾驶员不文明行为的视频抽查。抽查比例进一步扩大,抽查范围进一步延伸。
二是完善工单处置流程。健全综合监管工作网络,勤走访、勤研讨、勤培训,不断规范和完善问题研判、工单处理流程。安排专人专岗,要求1个工作日内限期研判。工单及时处理率和转行政处罚比例分别达到100%和70%以上,位于全省前列。
三是建立法制监察机制。研究印发《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监管平台法制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建立法制审核监察审查机制。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工单办理质量,由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履职情况,扎实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