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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拟推进危化品运输防控系统建设

    2018-11-29 09:50:42 来源:www.ladysslipper.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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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装卸环节数字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政府数字化管理转型部署,为建设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物流管控子系统(以下简称“物流管控系统”),推进全省范围内危险货物(含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全程、及时、全覆盖数字化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危险货物运输环节数字化要求

    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本省籍企业、在我省装、卸经营的外省籍企业)在承运我省的危险货物时需填报电子派车单,电子派车单应包括承运单位、承运车辆、承运货物、从业人员等信息。其使用的系统应具备电子派车单填报、与管理部门系统资质比对、电子装卸货单接收、派车信息二维码随车携带等功能。

    二、危险货物装货环节数字化要求

    1. 省内重点危险货物生产源头单位(名单见附件1)在装货时需核实运输企业电子派车单信息,实际装货车辆牌照号码必须与派车单中承运车辆牌照号码一致。同时,需对实际作业从业人员、装载货物品名、重量在系统中进行更新和核验,并报送电子装货单。其使用的系统应具备电子派车单接收、与管理部门系统资质比对、电子装货单上报等功能。

    2. 本省车辆在外省装货点装货时,由驾驶员通过手机端上传磅单或出货单的照片信息。

    三、危险货物运输卸货环节数字化要求

    接收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名单见附件2)在卸货时需核实运输企业电子装货单信息,车辆、货物信息一致方可进行卸货作业。同时,对实际卸货重量在系统中进行填报,并报送电子卸货单。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货和卸货环节要通过物流管控系统实现相关单证信息闭环,确保合规运输。相关信息接入要求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数字化监管系统企业接入及功能点改造指南》(附件3)。企业可采用企业自建系统、地方政府区域监管平台、通用企业端系统等三种形式接入物流管控系统。

    2. 鼓励全省20个危险化学品安全重点监管县借鉴“镇海模式”,搭建区域数字化监管平台,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行业监管服务,率先完成辖区企业数字化接入,进一步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装卸企业的主体责任。

    3.各地要高度重视,成立联合专项工作组,排出接入计划。工作专班名单及计划要求12月*日前上报。各地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发文通知到相关危险货运企业、重点危险货物生产源头单位和危险废弃物生产、处置企业,外省经营业户来浙装载危险货物的由装货或卸货相关企业协助告知。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培训、督查等方式推进此项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专业机构指导帮助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和本地化服务。各地要确保2018年底启动数字化改造和接入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生产源头单位、重点危险废物生产和处置单位的数字化改造和接入工作。

    联系人:省应急管理厅:俞成良,0571-87053647;省交通运输厅仇小军,0571-85260125;省生态环境厅:王叶杰,0571-28058157。 

    附件: 1.重点危险货物源头单位名单(分地市下发)

    2.重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单(分地市下发)

    3.《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物流管控子系统接入及功能点改造指南(征求意见稿)》

    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物流管控子系统接入及功能点改造指南(征求意见稿20181116)

  • 关键字: 危化品运输防控
  •    责任编辑:its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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