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14号)、省厅《关于落实<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意见的通知》(陕交发〔2018〕18号)精神,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令2016年第55号)要求,省运管局运用陕西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数据,对10月份全省 “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
2018年10月,陕西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共监测陕西省运输企业722家,监测车辆总数26882辆。全月监测发现违规企业545家,其中客运企业221家,危运企业324家。违规车辆数7611辆,其中客运车辆4212辆,危运车辆3399辆。违规报警总次数27412次,其中客运报警次数12600次,危运报警次数14812。车均报警3.60次,其中客运车均报警2.99次,危运车均报警4.36次。
二、上期通报对比情况
对比9月份“两客一危”车辆动态运行数据,10月份全省车辆违规报警总数增加2179次,环比上升8.64%;违规车辆数增加282辆,环比上升3.85%。客运车辆违规报警总数增加2063次,环比上升19.58%;危运车辆违规报警总数增加116次,环比上升0.79%。其中,榆林市客运车辆违规报警数增长幅度最大,达93.7%。
10月份全省“两客一危”车辆违规报警数略有增加,客运车辆违规报警增幅接近20%,其中固然有国庆黄金周客流量增加,导致客运车辆运行次数与运行时间增加的原因,但也说明部分客运存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清,车辆班次编排不合理,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督促客运企业引以为戒,切实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控,优化线路选择和车辆排班次序,切实减少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综合分析我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报警数据,疲劳驾驶与离线位移报警数依然高居不下,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企业一线,深究产生违规报警的内在原因,督促企业采取合理安排车辆班次、优化线路选择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车辆人员动态监控,减少违规行为与违规报警。此外,全省重点车辆违规情况依然不容乐观,陕D92615、陕DA8833、KE5026等12辆客危车辆连续4个月列入重点违规车辆名单(见附件13),充分说明部分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重点车辆监管工作落实不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上述重点违规车辆的监督处罚力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肃落实整改,对重点违规车辆及驾驶员采取停运整顿、安全教育培训等有力措施,务必达到整改效果,并将整改情况逐一上报省运管局。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目前,正处秋冬季节更替,气候多变,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安全风险骤增,事故易发多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警惕,强化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强化对车辆与驾驶员的日常安全监控和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宣传,重点开展季节性安全驾驶行为培训,严格车辆安全检查,严防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现象,从源头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思想意识。
近期全国发生数起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牢牢绷紧安全风险防范这根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遏制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做好冬季恶劣天气预警与应急部署。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针对今年冬季气候特点,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和预防重点,加强形势研判,树立超前防范意识,完善相关预案,做好冬季冰冻雨雪、寒潮大风等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与气象、公路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准确掌握气象灾害信息,科学合理地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
(三)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密切关注气象和道路通行信息,严把驾驶人员上岗关,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安全配备;严禁超载超限超能力运输,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制度;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车辆运行动态和驾驶员操作行为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违章行为;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落实驾驶员上岗前的安全意识教育以及思想和身体状态把关,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坚决不能上岗从业。
(四)严格重点违规车辆监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通报涉及的重点违规车辆进行严格核查,确认违规情况,对无法提供未违规情况说明的车辆,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尤其要对连续列入重点抽查名单的车辆及所属企业进行重点督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安全监控与安全教育培训,严禁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做好车辆离线位移情况核查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积极认真组织开展“平安运输百日行动”,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做好车辆动态监管整改工作,推进平安运输建设。
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务必于12月8日前将本期通报整改情况上报省运管局。
联系人:刘 佳 联系电话:029-87325972(传真)
电子邮箱:aj5951@163.com
附件8.10月份全省两客一危动态监管重点通报企业名单.docx
安康市.rar 宝鸡市.rar 汉中市.rar 铜川市.rar 渭南市.rar 西安市.rar 咸阳市.rar 延安市.rar 杨凌区.rar 榆林市.rar 10月离线位移违规5次以上车辆统计
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