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监测体系。完善普通公路国省干线运行监测设备,超载易发路段、高速公路替代路段、易发交通拥堵和自然灾害路段、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区域出入口的视频与交通量监测,增加事件检测、抓拍和视频取证功能,补充完善5公里以上特长隧道区间测速设备。
二是提升营运车辆运行监测水平。鼓励和引导运输装备的标准化和智能化,补充完善城市公交、出租车、“两客一危”车辆、重点营运货车、四类重点船舶等车(船)载智能监测设备。逐步完善班线客车、公交汽车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率至100%,并基本实现公交车IC卡、公交GPS数据的实时传输。鼓励和引导道路货运企业提高重点营运货车运行监测水平,12吨以上重型货车、车辆运输车、城市配送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GPS监控率达到100%。完善出租车智能终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