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我局印发了《市公共交通局关于印发符合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载专用设备配置指引(暂行)的通知》(深交客〔2017〕21号),结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JT/T905.2-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运营专用设备》要求,现将开发生产相关车载终端设备的第四批车载设备厂商公布如下:
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22日,我局印发了《市公共交通局关于印发符合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载专用设备配置指引(暂行)的通知》(深交客〔2017〕21号),结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JT/T905.2-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运营专用设备》要求,现将开发生产相关车载终端设备的第三批车载设备厂商公布如下:
陕西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