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的意见》(浙运办〔2017〕33号),现将2018年4月份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商服务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杭州中导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平台存在安全风险、实际地址与备案地址不符的问题;
温州七星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监控室不规范、安装证明开具不规范、实际地址与备案地址不符的问题;
上海思增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实际地址与备案地址不符的问题;
北京视控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吴江智远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实际地址与备案地址不符的问题;
浙江道为尔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备案电话为空号的问题。
以上6家服务商违反了我省联网联控工作相关管理规定,此次考核不合格。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申诉(联系电话:0571-8526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