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运厅进一步推进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江苏省交运厅进一步推进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

    2017-12-04 15:43:34 来源:江苏省交运厅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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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 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关于 “ 科技兴安 ” 的系列要求, 强化科技手段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 中的应用,全面提升道路 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切 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 现就进一步推进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重要意义 

    推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的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 革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的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都明确提出,要 完善长途客运车辆、 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标准,提高安全性 能,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 管技术装备,对 已运行的要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

    推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是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 的现实需求。近年来,国 内先后发生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教训惨痛。虽然我省总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 全省道路交通事 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处于高位运行,仅⒛16年 就发生各类营业 性车辆交通事故5798起 ,死亡人数高达sO85人 。究其事故原因, 主要是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车辆的不安全状况。通过技术手段 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预警预控,是有效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 段之一。 

    推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重要手 段。目前运行的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监 管范围小、数据 不够准确,尤 其是对驾驶人员的行为缺乏动态监控数据。推进主 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有利于增强现有系统平台功能,对重点营运 车辆实施更精准、更实时的安全监管。 

    二、有序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应用 

    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包括智能集成车载终端及后 台支撑 系统,具各实时定位、主动疲劳预警、前向碰撞预警、整车安全 运行监管、高级辅助驾驶 (ADAS)和 不良驾驶行为预警 (DSM) 等功能。近期,《 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技术规范》、《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平台 技术规范》和 《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通讯 协议规范》已经通过团体标准审定,并 即将发布。各地交通运输 部门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加 大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推进力度, 确保在2018年 6月 底前完成全省所有 “ 两客一危 ” 车载终端设备的 安装。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安装范围扩大至城乡客运车辆、半 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汽车 (总 质量为12吨 及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 车辆),力 争2020年 底全部安装到位。 

    三、依托第三方支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减少道路运输企业负担 

    省厅于2017年5月 委托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了 “ 两客一危 ” 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应用研究,并 在150辆 客 运车辆和150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加装车载终端设备进行试点 应用,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通过主动识别驾驶员抽烟、打电 话、疲劳驾驶、前向跟车过近、频繁变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及时进行干预实现精准化预警预控。截止到2017年 9月 30日 ,试 点车辆 行驶有效总里程约240万公里,主动预警sO余万次,多 次避免了事 故的发生,并逐步培养了驾驶员良好的驾驶习惯,报警数量呈逐 月下降趋势。为继续推进此项工作,省 厅与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省营运车辆主 动安全防控监管与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借助第三方的技术和资 本优势,为 道路运输安全技术推广应用提供技术装备及平台支撑服务,并 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基于安全管理的数据服务。各地要 加强与第三方的合作,以 不增加企业资金投入为原则,利 用行政 与市场相结合的手段,把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推广应用到辖区 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四、确保过渡期的平稳有序 

    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涉及到车载终端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新换代,各地要切实保障过渡期的平稳有序。

    (一)保证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的更新换代平稳过渡。对企业现有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功能较弱、质量较差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其尽快加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设备,引导其按照标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平台和终端的更换。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应用的过程中,要最大程度地协调好运输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确保市场平稳过渡、技术稳步推进。

    (二)保证数据上传的连续性。在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终端安装投放过程中,各地要保证交通运输部联网联控系统考核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尚未实现100%安装的地市,要采取过渡政策,通过双轨制运行方式,传统卫星定位数据仍然通过相关通讯协议和渠道上传至交通运输部系统平台,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数据按照新的通讯协议传输至管理部门,既保证联网联控系统考核数据的实时、准确上传,又保证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对服务商的管理。各地要指导运输企业择优选择平台服务商,提升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数据质量,要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交运发(2016)160 号)的要求,加 强对服务商的考核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整改,整改期不少于考核期。整改期内,道路运输企业不得将其车辆接入考核不合格服务商的监控平台(已接入平台的车辆除外)。鼓励各地使用服务质量好、规模效益高的服务商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应用。 

    五、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保障。为保障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推进工作,省厅将成立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推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分管领导任组长,厅运管局、安全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运管局, 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统筹推进该项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推进任务。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应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可借助事故案例说明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优越性。要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的应用。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季度倒排工作计划,在 2017年11月15日前将各地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领导小组、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厅将对各地推广应用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对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推进工作不力的地市进行通报批评。省厅还将不定期赴各地开展督导工 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反馈。厅运管局联系人:莫琨,联系电话:18915996273;厅安全处联系人: 郝卫,联系电话:18915996238;第三方机构联系人:周志兵,联系电话:139138453O4。

    抄送:部运输服务司;各设区市运管(客管)处 ,昆山市、沭阳县运管所(处);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印发


  • 关键字: 江苏省交运厅 安全智能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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