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5号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川交函〔2014〕 42号)、《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备案办法》(试行)(川运函〔2014〕 16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通过备案程序的服务商企业监控平台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第五批第二轮四川省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商企业监控平台备案名单
2.服务市(州)维修网点明细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