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运管局关于开展提升卫星定位动态数据质量整改工作的通知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河北省运管局关于开展提升卫星定位动态数据质量整改工作的通知

    2017-03-03 16:26:45 来源:河北省运管局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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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运管处(局)、各运营服务商:
      近日,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检测,据部信息中心反馈,我省因平台连通率、轨迹完整率2项指标不达标,在全国排名不理想。省局对此事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排查,分析原因。为进一步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提升卫星定位动态数据及传输质量,现根据排查结果,提出以下整改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认真清理“一车多控”
      “一车多控”是指,一辆车有多台终端,同时入网一家或多家运营服务商,同时上传数据,导致问题:1、一车多运营服务商上报不同位置;2、一车多运营服务商上报相同位置。
      省局已清理出“疑似一车多控”车辆清单(内网另行公布)。请各市州运管机构将清单发给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者,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自主选择上报部省联网联控平台数据的符合部标终端,确保每车只有1部符合部标准的终端上报数据,保证平台内数据的唯一性。
      二、认真清理设备终端
      近期的检查中发现有终端设备不合格,用检不一致,实际使用的设备和送检的设备(芯片)不一致;上传动态数据精度不高等现象。同时个别运营服务商部分使用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质量不合格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公告》(2017第2号)所列产品。这些都导致了基础数据失准。
      省局已清理出“疑似车辆轨迹不连续车辆明细”清单(内网另行公布)。请各市州运管机构将清单发给运营服务商和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者,结合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运营服务商和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者分析原因,确属设备终端问题,责令运营服务商3月15日前完成更换工作,确保终端设备上传数据的连续性、稳定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认真清查上报数据问题及违规操作行为
      数据上报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点火熄火过程存在漂移;2、长时间上报未定位状态的数据;3、长时间未上报动态数据;4、长期处于未定位状态;5、长时间上报未定位状态、上报频率不达标。
      请各市州运管机构督促运营服务商和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清单明细分析具体原因,明确责任,及时纠正。
      各运营服务商严格按照要求上报符合标准的频率数据和精度数据。各运营服务商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标准要求频率(定时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时间间隔不小于5s,最大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60s;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距离不小于100m,最大报送距离不大于1000m)及精度(水平定位精度不大于15m,高程定位精度不大于30m,速度定位精度不大于2m/s;差分定位精度(可选):1m-5m;)上报动态数据。同时加强服务,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做好平台与终端设备的升级和维护保障工作。
      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5号令),加强教育,严查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行为。
      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5号令)、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管理和考核。特别是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等行为加大查处频度和力度,同时规范车辆年审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事关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各级运管机构、各运营服务商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各自责任,扎实整改,按时完成任务。
      (二)按时上报。3月15日前,市州运管机构对照辖区“疑似一车多控”车辆清单、“疑似车辆轨迹不连续车辆明细”清单完成整改,将处理情况整改报告加盖公章报省局。
      联系人,省局科技信息处孙智胜,027-83462209,邮箱:63417989@qq.com。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2月24日
  • 关键字: 车载终端 卫星定位
  •    责任编辑:逐梦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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