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运管处(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和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管理水平,增强汽车维修业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全省车辆技术管理信息化建设,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在全省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承修非营运汽车的维修企业中全面开展车辆技术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汽车维修信息化管理系统安装使用工作,并制定了《车辆技术档案和汽车维修信息化管理系统安装使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