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交运办〔2015〕18号)要求,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江苏比特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近期在我省登记备案(第9批,见件)。现随文报送,请信息中心安排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对接事宜。
附件:河北省登记备案的卫星平台服务商(第9批)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