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我部组织起草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和环境保护部等六部门联合规章形式印发。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有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反馈至我部运输服务司。
联系人:张强;
电 话:010-65293433;
传 真:010-65292740;
附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