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5号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川交函〔2014〕42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备案办法》、《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软件功能要求》有关规定,现对通过备案的服务商企业监控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反映,联系人:田智猛,电话:028-86787120。
附件:第四批第二轮二次补充四川省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商企业监控平台备案公示名单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补充名单:四川安吉北斗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