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联合该市安监局、交警支队开展“两客一危”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专项检查,保证按规定有效接入国家和省动态监控平台。二是要求道路运输企业的监控平台信息融入所辖交警大队监控平台和交警支队监控终端平台,确保信息传输一致。三是要求对所属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全部纳入本单位动态监控,保证监控平台24小时运行,保证监控平台24小时有专人值守,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并履行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予以提示、警告、登记、报告、处罚等职责。四是与全市道路运输企业签订《重点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承诺书》,并要求企业与所辖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