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平台服务商备案名单(第四批)的公示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5号令)及《关于开展提供社会化服务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的函》(黑交发[2014)78号)相关规定,现将第三批共3家通过备案核验的平台服务商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电话:0451-82340876)反映。
名单:北斗航天应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新盾。佳木斯佳运交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