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交运发[2012]490号)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要求,近期在天津市已登记备案的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共1家(笫二批,见附件)。现随文报送,请信息中心安排货运公共平台对接事宜。
附件:天津市登记备案的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第二批)
附件:
天津市登记备案的卫星平台服务商名单(第二批)
序号 | 服务商名称 | 平台名称 |
1 | 天津伊斯达移动定位平台 | 天津伊斯达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