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运管处,唐山、沧州市道路客运管理处,省直管县(市)运管站(所),定州、辛集市客运站(处):
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5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交运办〔2015〕18号)文件要求,张家口通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运营服务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的监控平台已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第11批、第4批)公告》中公告,并已在省局备案。经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同意, 该3家运营服务商可为我省“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提供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设备的安装及相关服务。
附件:第11批、第4批登记备案的卫星定位平台服务商名单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