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件
内交发[2015)26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于北斗的公共物流云位置综合服务平台研发应用示范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
自2012年基于北斗的公共物流云位置综合服务平台研发应用示范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立项实施以来,各单位按照示范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基本完成了研制和建设内容,但示范应用进展缓慢,个别盟市甚至没有开展示范应用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对示范项目的中期检查和自治区审计厅的审计意见,为进一步推进示范应用工作的实施,确保今年完成项目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和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基于北斗的公共物流云位置综合服务平台研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13)6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基于北斗的公共物流云位置综合服务平台研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14)18号)的要求,抓紧完成各盟市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安装任务量,井接月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报安装情况。
二、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要认真做好智慧物流位置云综合服务平台和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完善、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维护服务工作;认真制定可行的方案,通过与保险公司、其他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商等合作.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尽量降低用户经济负担、提高用户接受度,尽快完成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安装任务:认真做好与用户、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减少社会矛盾。
三、各盟市交通运输局要与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充分接洽,明确交通物流调度指挥中心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并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要于2015年6月底前配合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按期完成交通物流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工作。
(联系人:郭晓东;联系电话:0471-6967929;传真0471-696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