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社会化平台服务商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现就备案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备案提交材料
(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平台服务商备案申请表》。
(二)平台通过交通运输部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平台所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五)履行服务能力承诺书。承诺在山东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不泄露、删除、篡改系统平台的历史和实时动态数据;保证系统平台和接入车载终端的检用一致性。
(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前款规定的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备案流程
收到备案材料核对无误后,我局向平台服务商出具《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平台服务商备案登记证明》,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告备案登记的平台服务商名单。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