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卫星定位监控技术,不仅能明察受监控的个体的具体实情,也可将全体受监控对象的整体状况置入眼帘。深圳市采取此种更科学、有效的方式对客运企业营运车辆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无疑意味着深圳市此项工作进入了全新的“数据时代”。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披露,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近日制定并公布了《深圳市客运企业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与考核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根据此《办法》,深圳市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出租小汽车运营管理企业将以自建或委托建设的方式,为所属运营车辆装置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而通过此系统,交通主管部门可及时监测到车辆行驶速度、司机疲劳驾驶等、机动车超越规定路线等方面的情况,并可采用语音自动提示功能或提醒方式对驾车司机做出正确提醒与引导。(记者商笑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