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监控服务运营商登记的公告 - 商用车联网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丹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卫星定位监控服务运营商登记的公告

    2015-04-07 19:14:29 来源:its114.com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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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动态监督管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5号令)等有关法规,现决定对申请在丹东地区从事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重型载货汽车以及半挂牵引车的合称)卫星定位监控服务的运营商实行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运营商基本资格条件及要求
      1.运营商应当已通过辽宁省运管局备案审查,并与国家货运平台成功对接。
      2.运营商应当设立技术服务机构,并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监控服务人员和安装维修人员。监控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少于4人,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
      二、登记资料
      1.丹东市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装置运营商审核登记表;
      2.运营商通过省运管局备案审查的证明材料;
      3.监控平台与国家货运平台成功对接的有效证明材料;
      4.车载终端型号及技术参数说明文档;
      5.代理产品的运营商应当提供平台或终端厂商提供的代理授权协议书;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明;
      7.本地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证明;
      8.运营商服务承诺书;
      9.车载终端安装协议书样本;
      10.监控服务合同样本;
      11.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单样本;
      12.员工劳动合同。
      三、登记时间
      登记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至丹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法规安全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晓羽许恒力联系电话:0415-3869906
      丹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3月17日
  • 关键字: 卫星导航 丹东市 载货汽车 牵引车
  •    责任编辑:itsz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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