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福建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和卫星定位装置检测备案的通知》(闽交运〔2014〕267号)的有关规定,厦门卫星定位应用有限公司、福建星通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市泉州三川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创想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烽火台北斗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甲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家服务商已通过福建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联调及服务商备案程序,相关技术指标及资质材料符合要求,现予公布。
请已通过备案的服务商组织各地市分支机构积极向所在地管理分中心报告,纳入分中心的考核,未通过备案的服务商应积极组织开展服务商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