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5号令),确保2015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武汉市、区两级运管部门对所有申请参加春运的客运、旅游车辆动态运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重点督促企业安装符合部标标准的车载动态监控终端、接入全市动态监控信息平台、落实动态监控人员、保持24小时动态监控。
审验工作由道路运输企业将相关材料报区运管部门进行初次审核,武汉市运管处对企业动态监控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复检抽查中发现营运车辆安装非部标设备、车辆不在线、未配齐动态监控专职人员、未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等问题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发放春运证,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更换设备、恢复在线。
春运期间,武汉市、区两级运管部门将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监督责任,对参加春运车辆进行严格把关。同时还将加强春运期间的动态监控抽查核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春运期间行业安全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