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两客一危”车辆(“两客”指班线、旅游客运车辆,“一危”指运输危险品车辆)后,我市载质量12吨以上营运载货汽车即将纳入GPS动态监控管理范畴。
1月26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召开了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管理工作会,标志着全市载质量12吨以上营运货车监控平台和车载GPS终端设备运行和安装工作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
据了解,市运管处经过一个多月的筛选和实地考察,在20家进入省运管局备案的货运平台运营商中,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形式最终确定了6家设备质量优良、售后服务完善的GPS终端设备运营商在我市开展货运平台建设和车载设备安装工作。
会上,6家GPS终端设备运营商负责人向运管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详细介绍了各自企业的基本情况并作了服务承诺,基层运管部门负责人也就营运商产品价格、售后服务、行业竞争等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会后,市县运管部门和道路运输企业代表实地参观了5家在咸宁城区的平台运营商,今后道路运输企业将可根据意愿自行选择合作商家。
据悉,2015年12月31日止,我市所有载质量12吨以上的营运载货汽车GPS卫星定位装置必须全部安装到位,并接入全国货运车辆监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