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5年“两客一危”车辆年度审验中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和节能减排相关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
2015年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即将展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年度审验,要把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相关内容纳入“两客一危”车辆年度审验之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以下:
一、严格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核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号)和《关于明确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液体介质范围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135号)精神,认真进行紧急切断装置核查。对于运输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局135号文件规定的17种液体介质的车辆,自2015年1月1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二、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应用终端核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中“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的规定,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安装和在线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两客一危’车辆,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收回《道路运输证》。
三、严格油罐车油气治理核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认真做好油罐车油气治理工作的通知》(晋交综运发〔2013〕581号)中“没有完成油罐车油气治理的企业,不予新增运力;列入油气治理年度计划而未完成的油罐车辆,不予通过年度审验;新投入营运的油罐车,必须符合油气治理的技术要求”的要求,逐车核实汽油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的安装情况,安装完毕且工作正常的,给予进行年度审验;否则不予进行年度审验,并收回《道路运输证》。
四、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检查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深刻汲取“3.1”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监管,把油罐车油气治理、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在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等,作为2015年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严肃查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确保国家和省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31日
(中国道路运输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