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实施黑名单管理,坚持每月根据市交巡警总队发出的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对比数据,对我区从业违法行为进行统计,并通报全行业。要求企业按规定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驾驶员进行处理并报区交委存档备案。今年区交委共吊销19名道路交通违法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4年第5号令),转发《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货车或半挂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全面启动GPS安装使用,规范货运车辆动态监管。
三是进一步整合规范我区道路客运GPS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坚持每月发送GPS监管情况通报。截至目前,全区998辆客运车辆均安装了GPS,安装率100%,违法查处率100%。截至目前,共发出GPS通报10期(每月1期),累计抽查车辆58335辆次,发送安全信息648451条,发现超速336起,整改336起,处罚金61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