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上线车辆数突破50万,这标志着我国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管理信息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目前,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的终端已有140款,服务商321家,25个省(直辖市)完成了落地工作,其余省份的落地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各省运管系统共发放4000余个审车Ukey,用于落实5号令35条之规定“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上不能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建设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作为“重点运输过程示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3年1月在9个示范省开展应用,为北斗技术的民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被称为“示范中的示范”。2014年1月28日,交通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第5号),并于同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行业分工和要求。
11月交通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在苏州共同召开的“深入贯彻5号部令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现场会”上,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司司长刘小明明确要求,“12吨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属于动态监督范围,各省要按照要求分阶段、分目标地继续稳步推进,明年下半年也要进行考核,年底前上线率要达到90%以上”。交通各地运管系统正积极开展落实5号部令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安和安监部门的工作也在顺利进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卫星定位技术取证规范》(GA/T1201-2014)已于日前公布。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作为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三部局共建平台,实现全国货运车辆数据汇总、信息交互,对个体及中小运输企业车辆实施自动监控。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在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驾驶员的超速驾驶行为纠正率达95%,疲劳驾驶行为纠正率达25%。预计到2015年底,将有近500万辆货运车辆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