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运管处,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运管所(处):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4年第5号)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的政策纲领性文件。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好部5号令,是当前我省运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将近期全省运管系统开展部5号令宣贯培训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014年11月3日,除省厅运管局在苏州、宿迁市分别对13市及3个省管县运管机构分管客货运输、安全、信息处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两期培训外,全省13个省辖市、3个省管县运管处(所)共开展5号令宣贯活动54次,宣贯对象涵盖所辖地区客运、危运企业负责人、各监控平台服务商以及市、县、区运管处(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突出开展了对运管机构客运、货运、执法等业务部门的培训。其中苏州、泰州、扬州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针对不同对象,分类组织培训,在市处及区县都较好地开展了宣贯培训活动。
请各运管机构充分认识加强动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5号令的宣贯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深入理解和把握5号令的基本原则和内涵,切实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贯活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