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省关于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接入全国货运车辆公共监管平台的文件(豫交文【2014】630号)已经下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备案申请材料请按照豫交文【2014】630号文件要求准备,并于9月26日递交(其余时间不予受理),经登记后作为正式申报材料。
2.提交备案资料时,请密封材料且加盖公司公章(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件一份,请用光盘存储,并标注公司名称);密封袋上需标明公司名称、备案类型(服务商或终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终端设备备案时,请在设备包装盒及裸机平整处标明设备主要信息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已提交的,请按照以上要求,准备不干胶标签纸现场找到备案设备后张贴。
4.服务商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同为一家公司时,请分别申请并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5.受理地址: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十楼1021房间。
受理时间:9月26日8:00-18:00
联系人:杨静0371-87165977
各运营商在豫交文【2014】630号文件下发前提交的申请材料请自行取回。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