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辽阳市运管处主持举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来自全市县(市)区运管机构分管客、货运副所长、“两客一危”企业负责人、拥有50台以上重载货运企业负责人、卫星定位平台运营商代表以及市运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70余人参加了宣贯培训。市运管处副处长黄松出席培训会议,市交通局信息指挥中心主任张狄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处计统科主持。
本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会议先后宣贯了省三厅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三部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5号)和《辽宁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行业规章和文件规定,并对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运营商市鑫海电子公司负责人对卫星监控平台的技术方面问题进行了业务说明。
按照三部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5号)规定,从事营运的载客汽车、危货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以上的普货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接入全国“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实行联网联控。
市运管处副处长黄松围绕宣贯培训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办法》(部令第5号)是国家专门制定出台的关于规范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的一部重要规范性文件,全市运管机构和相关企业及运营商要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本地区、本企业适时组织宣贯培训,依法建立监管工作机制。二是要落实监控主体的主体责任,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监控管理制度。三是要按时限要求完成转网和联网审验工作,严格按照5号部令的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