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道理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4年第5号令)相关规定,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渝道运发[2014]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工作实际,区交通运输管理所于2014年7月16日上午,召集辖区50台车以上货运企业,召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进一步解读文件精神,明确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车辆的范围、细化监控平台建立和选择、强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的时间节点。同时,对货运企业实行车辆动态监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意识,切实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