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交运〔2014〕403号)的有关要求,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14年7月13日在武汉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试点的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运营服务商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确定12家平台服务商为我省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运营服务商推荐试点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北京中斗科技有限公司
2、武汉志实科技有限公司
3、湖北天盾电子有限公司
4、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
5、武汉中瀚科技有限公司
6、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山东广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中航星北斗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9、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湖北华盛北斗星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安徽烽火卫星监控科技有限公司
12、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27-83462371)。
公示期过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统一安排试点平台服务商与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的对接联调工作。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