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1月28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集团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一是下发专门文件,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规范监控行为。二是按照《办法》的要求,下发《关于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安装工作的通知》,规范集团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安装工作。三是加强宣贯培训工作。组织公运、渝运、长运、万运公司17名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监控人员分两批参加了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专题培训。举办了450名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控人员参加的车辆动态监控培训,把《办法》对动态监控的各项要求作为宣贯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培训,对贯彻落实《办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