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运管处(局)、"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按照办法要求,"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所属车辆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对违反规定的企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现将接入我省重点营运车辆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符合性审查情况予以公示。请各单位依照法定职责,根据附件中的资料,对道路运输企业使用的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进行认真比照和检查,抓紧完成监控平台升级,对于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的车载终端,必须更换为符合要求的设备。
附件:1、卫星定位服务商企业监控平台
2、企业监控平台的登陆界面和功能界面
3、卫星定位服务商符合标准终端设备
4、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图片
湖北省运管局科技信息处
附件:http://img.hbys.gov.cn/CMShbys/201406/2014062310540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