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GPS车辆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工作,市运管局于近日对全市1--10月份GPS监控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进一步做好GPS监控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各县(区)运管局要切实加强二级监控平台职责,督促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三级监控管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实时监控所属运行车辆,统计本地监控管理情况,定期写出分析报告并报市运管局。在每个工作日内对每条班线客车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总数要达到30辆。对辖区出租车进行监控,抽查数每天不得低于10辆。对危货车辆运行情况监控抽查数要达企业车辆总数的20%以上。公交车运行情况抽查数每天要达到5辆。对辖区内驾校教练车当日教练情况和前一日教练时间进行抽查,教练车抽查数不底于3辆。二是进一步加强二级监控平台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各GPS监控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每日必须检查辖区企业三级监控管理平台在线情况,做好辖区各企业在线情况和抽查情况的台账记录。每月10日前向市一级监控平台报送上月本辖区GPS车辆监控台账和分析整改报告。三是切实规范GPS监控台账的书写整理工作。要求在封皮上加盖单位公章,监控台账需手工填写,监控时间具体到分钟。
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下发了38份《GPS违章督办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并将结果上报市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