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交通港口局获悉,天津市正在研究制定出租汽车车辆管理规定,提升车质设施水平,特别规定新车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能够智能化显示运营状态。
新规定要求:新投入营运的出租汽车车辆必须是新车,车身颜色、标志等均需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发动机排气量应当在1.3升(含)以上,车辆应为三厢四门轿车型;车身颜色喷涂以保险杠和车身两侧防撞线为界,上部喷涂薄荷青色,下部喷涂银灰色,前后保险杠为银灰色,车门喷涂图案为内底白色,图案、文字为蓝色,图案中包括“天津”、“TAXI”、“企业简称”字样。此外,新规定最大的亮点就是要求运营车辆要固定安装双臂式白色标志灯,并能够显示空车、电招、预约、停运、报警求助等运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