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须知
(1)所有参展单位以"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取消或移动未付款项的展位。参展单位报名时间以收到企业展位定金,并发出参展申请表之日为准。展位确定后,组委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展厂商。
(2)报名参展厂商及有意在会期中举办技术交流,在会刊、会期场内、场外发布广告的单位,请填写《申请表》传真或邮寄到组委会。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3)参展厂商得到组委会确认后,请在一周内将展位定金(全额展位费的50%)汇至组委会,余款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前付清,否则展位将不予保留,定金不予退还。款项汇出后请务必将银行汇款单底联传真至组委会。
(4)组委会在收到相关费用后,将向参展厂商发出参展确认函和组委会收款证明(发票在厂商注册时一并开出),并寄发《参展手册》。
(5)组委会拥有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活动安排
(1)展览展示:参展厂商通过实物、图片、文字、音像资料等多种形式展示其
产品、设备、技术、服务及企业形象,为国内、外道路交通安全产品提供贸易、
交流、合作平台。
(2)信息发布:邀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北京市公安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单位介绍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和需求等有关信息。邀请国内外知
名企业展示交通安全新技术、产品信息,搭建交通企业相互合作、交流的信息平
台。
(3)技术交流:参展厂商通过技术交流,向业内专业人士及客户详尽阐述自身
技术、产品特性,以及在实际应用中能够帮助用户解决哪些问题等。从各个角度
与客户进行广泛、深入、多层次的交流,以便全面了解参展厂商的产品、技术、
性能特点、服务质量等。
观众组织与宣传推广计划
(1)博览会印制参观券10万张,邀请函2万张,派发各地专业用户及贸易商。
(2)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文件,邀请全国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团参观洽谈。
(3)组织国内相关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科研院所以及道路建设单位领导参观指导。
(4)专业报刊、杂志、网站刊登广告并作专题报道,加大宣传力度。
服务项目
(1)印刷博览会会刊,免费刊登参展厂商300字以内的中英文介绍。
(2)有偿提供博览会参展厂商各类广告载体。
(3)邀请展位工作人员代表参加博览会开幕式及其它活动。
(4)标准展位搭建及拆除,博览会期间场地保洁,24小时安全保卫。
(5)组委会在展场内设立厂商洽谈区域。
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010-6715066167146841传真:010-6714653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培新街甲5号培新宾馆4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