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由深圳交通中心牵头,联合同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编制的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基于车辆轨迹数据的汽车驾驶人驾驶行为安全性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协会官网正式发布。该规范是国内首个驾驶行为评价方面的相关标准,也是中国智能交通协会首批立项、首批发布的团体标准。
(2020年度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公告) 驾驶人因素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致因,开展驾驶行为评价及干预,是主动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基于导航软件、车载定位等方法采集的轨迹数据,具有数据量大、成本低的优点,为驾驶行为评价分析和主动安全管理提供了数据基础,但目前国内尚未建立统一的基于轨迹数据的评价规范。因此,开展本标准编制,明确驾驶行为评价的方法要求,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该规范明确了应用车辆轨迹数据进行汽车驾驶人驾驶行为安全性评价的数据要求、指标体系和驾驶行为安全性评价方法,面向应用轨迹数据开展驾驶行为评价的典型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 针对危险驾驶行为判别问题,给出基于驾驶行为评价指标阈值的危险行为判别方法。 针对轨迹数据处理中常发的数据缺失及异常数据问题,给出适应具体场景的数据修补方法。 面向个体驾驶人和群体驾驶人评价主体,建立了基于数理统计方法和机器学习算法的驾驶行为安全性评价方法。 该规范提出了驾驶人驾驶行为安全性评价流程方法,通过建立基于车辆轨迹数据的驾驶行为安全性评价规范,为推进驾驶行为安全评价、主动驾驶安全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支持,推动从驾驶行为角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