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系列标准,系列标准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系列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外场设备》(DB11/ T 1729.1—2020)规定了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车位检测设备、手持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外场设备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
《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第2部分:数据交换》(DB11/ T 1729.2—2020)规定了用于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所进行的数据交换内容、交换格式和交换质量的要求,适用于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
《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第3部分:车位检测设备测试》(DB11/ T 1729.3—2020)规定了道路停车车位检测设备测试的总体要求、车位状态测试、车牌识别测试、异常停车测试和测试结果的评定,适用于道路停车车位检测设备的测试、研发和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