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5月25日开始,启用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对不系安全带和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上网功能,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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